(3)大珠三角经济圈:以珠三角为核心的大珠三角经济圈。2003年时提出叫泛珠三角经济圈,现在提出“9+2”模式,所以改变为大珠三角经济圈。
(4)东北经济圈:以辽中南为核心的东北经济圈。
(5)海峡经济圈:以海峡西岸城市群和台北市为核心的海峡经济圈。我们要和平统一,所以在规划上首先要统一起来。以福建省为主体的海峡西岸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济联系非常密切,所以台湾和海峡西岸共同构成海峡经济圈。
(6)中部经济圈:以长江中游、中原城、湘中城市群为核心的中部经济圈。中部经济圈不包括安徽省,即江淮城市群。
(7)西南经济圈:以川渝城市群为核心的西南经济圈。
(8)西北经济圈:以关中为核心的西北经济圈。
2.六个核心经济圈带和“十大城市群”
随着城际铁路和高速铁路网的建设,扩大内需以及东亚经济一体化加深,核心经济圈带进入多元化调整重组过程,全国将形成六个核心经济圈带。一方面,它们是沿海核心经济圈的提升和拓展,即:
(1)以首都圈为核心,以山东半岛、辽中南地区为两翼,提升和拓展环渤海经济圈。
(2)以两岸交流合作的深化、国务院关于长三角地区进一步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契机,加速形成东海经济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