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 伊川先生文 七
行状 墓志 祭文
明道先生行状
曾祖希振,任尚书虞部员外郎;妣,高密县君崔氏。祖遹,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妣,孝感县太君张氏,长安县太君张氏。父珦,见任太中大夫,致仕;母,寿安县君侯氏。先生名颢,字伯淳,姓程氏。其先曰乔伯,为周大司马,封于程,后遂以为氏。先生五世而上,居中山之博野。高祖赠太子少师,讳羽,太宗朝以辅翊功显,赐第于京师,居再世。曾祖而下,葬河南,今为河南人。
先生生而神气秀爽,异于常儿。未能言,叔祖母任氏太君抱之行,不觉钗坠,后数日方求之。先生以手指示,随其所指而往,果得钗,人皆惊异。数岁,诵诗书,强记过人。十岁能为诗赋。十二三时,群居庠序中,如老成人,见者无不爱重。故户部侍郎彭公思永谢客到学舍,一见异之,许妻以女。踰冠,中进士第,调京兆府鄠县主簿。令以其年少,未知之。民有借其兄宅以居者,发地中藏钱。兄之子诉曰:“父所藏也。”令曰:“此无证佐,何以决之·”先生曰:“此易辨尔。”问兄之子曰:“尔父藏钱几何时矣·”曰:“四十年矣。”“彼借宅居几何时矣·”曰:“二十年矣。”即遣吏取钱十千视之,谓借宅者曰:“今官所铸钱,不五六年即遍天下。此钱皆尔未居前数十年所铸,何也·”其人遂服。令大奇之。